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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安区业余大学“职工学堂”获评2025年上海市“终身学习新品牌项目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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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安区业余大学“职工学堂”获评2025年上海市“终身学习新品牌项目”

静安区业余大学“职工学堂”获评2025年上海市“终身学习新品牌项目”

家庭(jiātíng)暴力不仅严重威胁被家暴者的(de)人身权益,损害亲情(qīnqíng)关系,还影响着社会的安全稳定。近年来,上海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精准把握反家庭暴力(jiātíngbàolì)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,立足高质量审判,全力推进机制创新、数字(shùzì)共治、联防协作等,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,筑牢家庭安全港湾。 在第32个“国际家庭日”即将来临之际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妇女(fùnǚ)联合会举行“筑爱家庭护航未来”维护家庭权益专题(zhuāntí)活动。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就杨先生(yángxiānshēng)家暴小杨一案,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(lìng)。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与妇联、未保办(wèibǎobàn)、居委、街道等单位,就(jiù)一起家暴纠纷举行联席会议。 “有个孩子遭受父亲家暴,在(zài)派出所僵持不下,希望召集各方单位参加联席会议。”2024年6月16日,这是一个周日,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(shěnpàntíng)庭长(tíngzhǎng)徐慧莉(xúhuìlì)接到了区妇联工作人员的电话,她马上召集法官及助理前往。 原来是一起严重的家暴纠纷(jiūfēn)。杨(yáng)先生和曹女士离婚后,儿子小(xiǎo)杨由父亲杨某抚养。没想到,杨某对小杨的教育理念越来越极端,认为只有“重磅刺激”才能激发小杨生活与学习的积极性,因此经常对小杨非打即骂。16日凌晨,因为小杨的作业问题(wèntí),杨先生再次殴打小杨,造成小杨身体多处挫伤。小杨逃到邻居家求助,最终报了(le)警。 “我管教孩子是严厉了点,但抚养权(fǔyǎngquán)在我这里,今天她妈妈绝对不能(bùnéng)带走孩子!”派出所里,面对拒不退让的父亲和因家暴饱受伤害的孩子,怎么破局?徐慧莉(xúhuìlì)想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,人民法院可以向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(wēixiǎn)的当事人,裁发(cáifā)保护令(lìng),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,骚扰、跟踪(gēnzōng)、接触申请人等行为(xíngwéi)。然而,发出一份保护令,需要完整的司法程序保障。保护小杨已经刻不容缓,如何“发令”成为当务之急! 16日12时,浦东新区法院立案庭干警迅速响应,赶往法院立案。15时,主审法官在派出所当场组织听证,确认家暴事实(shìshí)。16时,主审法官向(xiàng)杨(yáng)先生口头(kǒutóu)宣读裁定:“禁止(jìnzhǐ)被申请人(shēnqǐngrén)杨先生对申请人小(xiǎo)杨实施家庭暴力;……申请人小杨暂同母亲曹女士共同生活。”17时,保护令完成电子送达,小杨和曹女士在民警的护送下顺利回家。18时,派出所、妇联反馈后续平稳情况……8小时紧急接力,为小杨与杨先生筑起一道家暴“隔离墙”。 “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目的不是惩罚施暴者(shībàozhě),而是保护受害者,快捷、高效的裁发是关键。”承办法官张家伟介绍。为此,浦东新区法院畅通内(nèi)部立、审、执“绿色通道”,确保(quèbǎo)受理后72小时(xiǎoshí)内,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作出是否制发保护令的裁定。同时,与居委、公安、妇联等(děng)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共同推进家暴事件的线索(xiànsuǒ)发现、证据收集、后续处理等。 据了解,保护(bǎohù)令发出后(hòu)不久,曹女士提起(tíqǐ)了变更小杨抚养关系的诉讼,并获得法院支持。目前,曹女士已将小杨带回老家生活,小杨逐渐从被父亲家暴的阴影中走了出来。 家庭教育指导 为不合格父母“补课(bǔkè)” “棍棒式带(dài)娃”,根子在父母的“育儿理念”,制止父母的家(jiā)暴行(bàoxíng)为只是“治标”,矫正他们的行为、修复破损的亲情关系,才是“治本”。 2024年(nián)8月,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。李(lǐ)先生和赵女士婚后(hūnhòu)育有一子小李,两人在子女教育问题上矛盾频发,李先生常常以(yǐ)孩子习惯不好、做事拖拉为由打骂小李,赵女士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,并主张直接抚养儿子小李。 由于小李已满十(mǎnshí)周岁,案件审理(shěnlǐ)过程中,法院委托青少年社工征询其意愿。“爸爸常常打我(wǒ),我不想见到爸爸,我要跟妈妈生活!”听到这样的反馈,承办法官意识到,在(zài)办理这起离婚案件时,不仅要引导当事人处理好婚姻关系,更要督促父母做合格家长。 为此,普陀区法院向李先生发出(fāchū)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,责令李先生前往某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接受2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。事务中心同步制定了(le)精细的家庭教育指导计划(jìhuà),包括每周访谈(fǎngtán)、亲子沟通与情绪(qíngxù)管理辅导等,促进化解亲子隔阂。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(xià),李先生逐步认识到自己(zìjǐ)不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式给小李造成的伤害,最终在法院主持下,与赵女士自愿调解离婚,并接纳了小李跟随母亲生活的抚养安排。 婚姻结束了,但爸爸妈妈的爱还在。日前,李先生给承办法官(fǎguān)写来感谢信,感谢法官的工作,并表示“我与孩子已经能够融洽(róngqià)相处,未来将努力(nǔlì)与孩子建立朋友般的关系!” 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(zhōng),发现未成年人的(de)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,可以(kěyǐ)责令(zélìng)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。然而,实践中会遇到很多实际问题:哪些案件可以适用指导令?指导令的形式内容是什么?指导令如何执行? 普陀区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(ànjiàn)综合(zōnghé)审判庭副庭长夏艳介绍,目前,普陀区法院依托与妇联、团委等的合作共建,建立了家庭教育“支持—干预”分级指导(zhǐdǎo)工作(gōngzuò)机制,明确(míngquè)了“家事调查、指导计划、履责承诺、评估报告、跟踪回访”等工作流程,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化实施。 “本案量身定制(dìngzhì)的家庭教育指导(zhǐdǎo)方案,就是分级指导机制的一次落地实践,既有效纠正了(le)父亲的不当教养方式,也引导母亲配合修复亲子关系,一揽子化解因离婚衍生的系列矛盾。”夏艳说。 “司法(sīfǎ)﹢”发力织密“反家暴网” 2025年(nián)5月14日下午,第32个“国际家庭日”即将来临之际,上海(shànghǎi)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个会议室内(nèi),“筑爱家庭护航未来”维护家庭权益专题活动正在如火如荼举行,上海高院与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在活动中共同签署《关于加强反家庭暴力(jiātíngbàolì)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并发布8个维护家庭权益优秀案例(ànlì)。 “《实施意见》注重(zhùzhòng)四个‘强化’,即强化联防联动,实现涉家暴纠纷早发现、快响应、妥处置;强化弱势保护,及时回应(huíyìng)家暴受害者的急难愁盼;强化数字共治,提升(tíshēng)反家暴协同治理水平;强化长效(zhǎngxiào)善治,促进涉家暴纠纷源头预防化解(huàjiě)。”上海高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王戎说。 王戎介绍,这四个“强化”是从制度框架层面,对反家暴工作中堵点难点问题(wèntí)提出解决(jiějué)路径。如,针对家暴案件受害人举证能力不足问题,明确人民法院可通过(tōngguò)调查令、家事调查等机制,加大调查取证力度。再如,针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问题,提出数字共治(gòngzhì)、协同(xiétóng)治理等建议。 而维护家庭(jiātíng)权益优秀案例,则对(duì)司法实践中的新型家暴等问题进行回应。如(rú)在(zài)其中一个案例中,人民法院签发人格权侵害禁令,及时制止分手后跟踪、骚扰、纠缠妇女等不法行为,有效保护了妇女合法权益。 据悉,2023年以来,上海(shànghǎi)法院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,将反家暴(jiābào)工作与应用场景(chǎngjǐng)建设相结合,研发了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送达监督(jiāndū)预警场景,提示法官在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,除了要向当事人送达文书外,也要及时向属地派出所、居(村(cūn))委员会送达,必要时送达属地妇联组织、学校等,保障后续执行的顺利开展。 同时,上海法院充分利用市大数据中心等(děng)平台,推出“涉家暴信息(xìnxī)沟通共享机制”场景,截至目前向市妇联推送涉家暴信息400余条,均(jūn)纳入市妇联“妇女维权驿站”项目。 签订协作机制、发布(fābù)典型案例是提升反家暴工作效能的又一重要抓手。“全市法院要坚持同向发力,共同推动合作(hézuò)机制落地见效;用好鲜活案例,着力发挥法治引领家庭风尚作用;强化数字共治,做深做实(zuòshí)‘抓前端、治未病’。”上海高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王光贤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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